根据学校《关于推荐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孙伟民
成员:刘志海、吴岚、孟霆、史金辉、李立、董云吉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负责研究审定学院的推荐管理规定、推荐过程管理、拟推免名单的确定等重要事项。
二、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立
成员:关春颖、陈玉金、耿涛、杨兴华、朱正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推免项目类型
本次学院组织推免分为学优推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推免三种,学生思政教师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由学校相关部门另行通知,我院学生只可选择上述项目中的一种进行申报,推免名额不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四、推免条件
(一)推免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5、符合以上条件的定向学生必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方可推免。
(二)学优推免需符合以下条件: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综合平均成绩排名靠前。
学优推免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加分细则见附件1、2。
在校学习期间前六学期课程综合平均成绩要求80分以上。所学课程必修课目前均无不及格课程,课程成绩按照最好成绩计算。
综合平均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学课程总学分)
注: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
推免过程中按照所学课程必修课一次通过者和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达到425分以上者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排序原则如下:
1、所学课程必修课一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425分;
2、所学课程必修课未一次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统考≥425分;
3、所学课程必修课一次通过;
4、所学课程必修课未一次通过。
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加分体系。
(三)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条件:除符合学优推免基本条件外,学生需获得学科导师的同意接收意见。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生可在学习成绩的基础上加分后,优先推荐。加分原则与学优推免生保持一致。
(四)申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的学生,以下条件应至少满足其一:
1、退役复学学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嘉奖。
2、在校学习期间有优秀事迹和突出成绩的中共党员,热心社会工作且能力突出,参加志愿服务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者。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各类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科技创新竞赛,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者(团队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前5名、省级二等奖前4名、省级三等奖前3名有效),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论文、专利等其他学术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需经学院审核认定)。学生参加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最多认定5项。
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需经过校团委认定,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院负责认定,未认定的项目不能作为推免的依据。
申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前六学期课程综合平均成绩要求75分以上(含75分),且必修课目前无未通过课程。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学生进行考查和评审,制定实施细则,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学术诚信情况,审核小组以公开答辩的方式对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审核鉴定。
五、综合素质加分的项目及标准
加分上限为3分,超过3分按3分计算。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全面发展加分:
1、获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认定,按相关部门公示分值予以加分。
2、退役复学学生加1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嘉奖,加3分。
(二)科创能力加分:此类加分上限2分,超过2分的按2分计算。
1、在校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可加分。所有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竞赛认定书作为佐证材料方可加分。具体加分细则见附件1。
2、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且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论坛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等项目交流会。加分细则见附件1。
3、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前两作者)或取得突出成果的。加分细则见附件1。
4、已获授权的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加分细则见附件1。
5、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加分细则见附件1。
(三)省级以上文艺体育竞赛加分:
在省级以上文艺体育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由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体育部负责认定,按相关部门公示分值予以加分。
(四)其他加分:此类加分上限0.5分,超过0.5分按0.5分计算。
1、在校前六个学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信部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2。
2、在校期间参加各类校级竞赛加分,所有奖项均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作为佐证材料方可加分。竞赛及加分细则详见附件2。
3、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加分详见附件2。
4、校级学生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参照学院学生干部加分执行,加分需提供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网上公示材料,助管、助理、助研等勤工助学岗位不在加分之列;学院学生干部加分细则见附件2,加分需提供对应学生组织负责辅导员的工作证明。
六、推免程序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在第七学期进行,由院成立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持推荐工作。推免相关工作的回避制度具体详见附件5
(一)申请推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报名。
(二)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性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学生需进行公开答辩。
(三)申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的学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会,最终推免名单由专家审核小组打分排序。(具体流程详见附件4)
(四)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根据推荐条件和办法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并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
(五)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10月5日前将推免领导小组决议和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七、网上报考及录取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推免生工作。
我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工作将于10月20日结束,复试的具体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
八、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报考我校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免试读博
1、直博生
报考我院光学工程专业的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直博生,由学院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按学生加分后的综合成绩进行选拔。2021年我院招收直博生专业及名额如下表所示:
2、硕博连读
在参加我院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未进入我校直博生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亦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学院组织的初选后,成为我校下一年级硕博连读生的候选人。
(二)奖助政策
推免生第一学年将自动获得1万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对于录取为我校直博生的推免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1万元,助学金每年2.3万元,助研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月,其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年限延长至5年。参与“硕博一体化”的推免生享受与直博生相同的待遇。
(三)国际交流
推免生在学期间在国际交流资助额度上予以政策性倾斜,博士生和硕士推免生在校期间可获得2次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博士生参会,硕士推免生享受与博士生同等待遇。
(四)提前修读
1、我校的推免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在大四的第1学期自愿申请提前进入导师的课题组。
2、推免到我校的学生可在本科生阶段的第7学期和第8学期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学校将提供一次额外学习机会,让推免生尽早进入科研阶段。
推免生入学前取得CET6成绩500分及以上,或者本科英语专业推免到非英语专业,或者新托福(IBT)成绩85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或者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两年内有效),入学后的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考。
依托本研贯通试点改革项目,试点学科推免生可提前一年(即在2020年秋季学期初)选修硕士研究生课程。
3、推免生对提前所选修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再次跟随本年级硕士生一同参加考试,取成绩高的作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九、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项名额如表所示: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优推免名额 |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推免名额 |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名额 |
1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20 | 3 | 2 |
十、附则
向我院推荐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院报本科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一)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情节严重者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437ccm必赢国际科研能力加分细则
2.437ccm必赢国际其他加分细则
3.437ccm必赢国际关于推荐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4.437ccm必赢国际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推免实施细则
5.437ccm必赢国际关于推荐回避制度细则
6.437必赢会员中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意见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人才)
7.437必赢会员中心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437ccm必赢国际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7.docx